阿拉斯加之死/強.克拉庫爾
(Into
the Wild/Joh Krakauer)
『我不知道你是否曾經歷這樣的失落。
克里斯離開人世的事實,是我每天都深深感受到的沉重打擊,非常沉痛。
有些日子也許略好一點,但終我一生,仍將非常沉痛。』
這是克里斯憤恨著的爸爸,在探訪克里斯最後死亡的地點時說的話。
『他一定非常勇敢,非常堅強,因此到最後沒有自殺。』
這是克里斯的媽媽說的話。
父母的愛向來如此,也許平常感覺不出來,但沒有失去兒女而不心痛的父母。看到這,我想你也明白我的立場,以下是我對這本書的嚴厲批評,不適者請繞道而行。
克里斯是聰明、天份高、迷人的人,但對我來說,他也是非常愚蠢的人。我覺得聰明並不代表有智慧,智慧是一種對世情的洞察,並不需要很高的IQ。
我們總是習慣頌揚天賦,長得漂亮、身材好、嗓音特別、學得快、音感好、有運動細胞…,但我始終認為真正有價值的,是正直和努力的心靈。上述這些天賦,克里斯幾乎都有,更何況他還有一個科學家兼創業家父親,出身於富裕的家庭,所以和他相處過的人們無一不對他的逝去感到遺憾。
作者努力證明的,是克里斯並不是死於愚蠢,也不是死於無知,而是死於沒有發現過的毒物,這只是一個意外。但對我來說,不管他有沒有在1992年死於阿拉斯加,他都一樣愚蠢。
我覺得構成克里斯死亡之旅的兩個因素是:對父親的憤怒以及他靈魂裡「野性的呼喚」。
不是每一個家庭關係破裂而離家出走的人,都會選擇遠離文明的流浪生活。其實就算是流浪,也不見得會致命,但偏偏克里斯浪漫地認為阿拉斯加的大冒險才夠酷。
『這麼多人活得很不快樂,卻不主動改變這種情況,因為他們受到安全、服從、保守主義的生活制約。 這樣的生活雖然表面上能夠給人心靈上的寧靜,但其實安全的未來,最傷害人心中冒險的靈魂。』
上面這段文字雖然點出一些人類社會的問題,但我覺得它還是一種歪理,至少不是每個人都帶著冒險的靈魂,而傷害冒險的靈魂這回事也不是什麼大事。
現代社會裡,有些人會有這種流浪的衝動,其中極少數的人會付諸實行。當留下來的人頌揚流浪者的勇氣和行動力時,我就忍不住憤怒了。
勇氣!??
我們常會聽到:「你好勇敢,我都不敢上台。」這類害羞的人對敢上台表演的人說的話。但對於充滿表演慾的人來說,上台只是服從他愛現的慾望而己,並不像大部份人需要鼓起極大的勇氣來對抗害羞的天性,因為害羞不是他的天性,愛現才是。
所以我覺得,選擇流浪的人不過是服從他的天性而己,再說過份一點,他也只不過是抗拒不了他血液裡的流浪因子。對他們來說冒險、流浪、自由才是愉快的、自在的,一點都不需要勇氣。反而在一個地方定居下來,才是對他們天大的挑戰,需要勇氣和決心才做得到。
對我來說,經過充份訓練的消防人員在確實了解火災的危險以後,冒自己生命危險衝入火場救人,這叫「勇氣」。我覺得當你確實明白你面對的是什麼樣的危險時,還能克服逃走的慾望去做該做的事,這才是「勇氣」。
而一個熱血的路人,在什麼都不懂的情況下衝入大火救人,叫做魯莽;能夠救到人而活著回來,叫做走運。因為當你不了解危險時,一腔熱血除了讓你賠上性命以外, 更不幸地也很可能拖累他人 。我最討厭新聞裡那些明知道颱風要來,還一定要去爬山的登山隊,搞得大家還要大舉到山裡搜救。
『當你年輕時,很容易相信所有你想要的就是你該得到的,如果你十分渴望某件事物,就有權利得到它。那年四月我決心去阿拉斯加時,就像克里斯一樣,是個未經世事的年輕人,認為自己洞悉了一切,卻不知道自己有的其實只是一腔熱血,而後便依據含糊不通的邏輯來行動。
我以為攀登魔鬼姆指山能夠改變我的生活,當然,最後什麼也沒有改變。但這次經歷讓我了解,山巒並不能承擔夢想,尤其幸運的是,我能活著與大家分享我的故事。…
我由阿拉斯加的冒險中倖存下,克里斯卻犧牲了性命,這全是運氣的關係。』
從克里斯留下的文字裡,大概感覺得出來他是理想主義者,而且對荒野生活有極度的熱愛。而從他是餓死的事實上,也可以明白他不是因為想自殺才去冒險,畢竟飢餓不是很舒服的死法。
也許克里斯能在野地裡生存100天,所以他是有能力的人,也許他有買下植物圖鑑準備採集,是有準備的。但我不能認同的是:一個對生命充滿熱愛,喜愛冒險生活的人,卻沒有準備最基本的求生物品:地圖、指南針、求救配備。這除了愚蠢,我不知道還有別種說法。也許他討厭生活在一個有地圖的地方,他想要冒險的生活,但他可以準備一張地圖而不看,也可以帶著求救設備而不用。我覺得這只是一個確實想活下去的人,最低限度該有的準備,而他並沒有。
『手段、策略、任何超越基本技巧的事,克里斯都不屑一顧。他面對挑戰的唯一作法,就是立即運用他無比的精力迎頭向前,但他也因此經常遭到挫折。』
這是作者訪問過他爸爸以後,對克里斯的描述。
雖然克里斯死前留下來的書裡顯示,克里斯極可能決定回到文明社會,但因為他沒帶地圖、沒有求救設備,所以不知道他住的巴士附近六哩就有一個小木屋;這種森林中的小木屋通常有急用的乾糧和其他求生物品。於是,他沒能活著回來,明明有很大的可能獲救。當一個人陷入身體虛弱和飢餓廻圈裡,也很難指望他還能有清醒的判斷和求生的力量,我覺得這也是克里斯高估自己能力的下場。既然決定離群索居, 求救設備應該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因為任何意外都可能致命。
簡單說,我覺得如果你熱愛野外冒險,就去參加童子軍、山野搜救隊的訓練,徹底了解要在那種環境生存下來必要的知識和技術,然後在展開冒險時,帶上必要的配備。那麼這種有準備的冒險,就不是一個愚蠢的決定,這是我的看法。
我對這本書最大的憤怒來自對於克里斯的頌揚:唯美的旅人---應該是逃避的蠢人吧…
好在作者其實把兩種觀點都寫進書裡了,但我覺得不同的讀者,仍然會選擇其中一種觀點而忽略另一種。我希望看完這本書的人,不會天真的認為克里斯是一個勇敢追尋夢想的代表,他並不是。
家庭關係
我覺得克里斯另一個致命的因素,來自因為想和家裡斷絕關係,而採取的「與世隔絕」的作法。如果他有和家人保持正常的聯絡,應該很快就會被搜救,也不至於餓了這麼久才死亡。而這也是另一個讓我覺得他愚蠢的地方。
『子女往往嚴厲地審判父母,毫不留情;克里斯尤其如此。』
十八歲的克里斯在一次旅行中發現:父親曾經持續和前妻有染甚至生下另一個非婚生的兄弟。大概是因為這個事實,嚴重地打擊他黑白分明的美好世界,所以他憤怒地認為父母虛偽而不再跟父母聯絡。這也是我極度討厭外遇、婚外情的理由,大部份外遇的人,似乎都不曾認真想過這種事情對子女的傷害。我覺得對孩子而言,這足以摧毀他對別人最純真的信任,進而毀掉他的美好人生。但大部份人都只記得愛情的偉大和不可控制,卻忘記了婚姻本身就是一項對家庭的承諾和責任,外遇牽涉的不只是兩個人或三個人愛情,還有孩子們,我覺得忘記這點就是不可原諒的。
十八歲的克里斯可以認為這是父母的錯,憤世嫉俗地認為整個文明世界都很虛假,但我覺得二十二歲的克里斯沒有任何藉口還這樣想,但他顯然還是所以離家出走。克里斯在怨恨父親虛假的同時,卻沒有用同樣的標準去檢視他熱愛的作者們:傑克倫敦是個聲名狼藉的酒鬼;托爾斯泰雖然鼓吹獨身,卻風流地生了十三個子女。然而他卻從這些作者的書裡,找到他奉行的浪漫理想生活。這除了愚蠢,我不知道還有別種說法。他同樣也無視他熱愛的同伴們身上的缺點,這種沒有看見事實的偏頗,導致他無法持平地判斷他的父母,也沒辦法從他是非黑白的世界走回現實人生,這點仍舊是缺乏智慧的緣故。
不可否認地,克里斯在工作的時候既認真又自動自發,對待別人也友善迷人。他身上有著許多理想、美好的特質,只可惜他沒有遇上令他信服,能導正他扭曲心理的人,這實在是一件不幸的事。
最後,
『如果你真想改變世界,如果你真想協助不幸的人,那麼你自己就得先有一些力量。』
這是克里斯的爸爸對克里斯不願上大學的勸告,也是我想對憤世嫉俗的人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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