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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1870年2月7日-1937年5月28日),生於奧地利維也納,是一位醫生、心理治療師,以及個體心理學派創始人(阿德勒是佛洛伊德早期的重要門徒,後因佛洛伊德過分強調性本能而與他決裂,阿德勒對社會動機與意識思考的強調更甚於性衝動本能與潛意識的歷程,於是自創「個體心理學」)~ 維基百科

大學選修了普通心理學,修完以後覺得,怎麼會有人把「心理創傷」和「欲望沒被滿足」當成病因...!?

原來心理學是這麼不「科學」的學科,好在之後看的許多暢銷書,証明現代心理學仍然是一門「科學」的學問。

想想天文也有「繞地說」的黑歷史,也許那些幾百年前的理論也不過是古代心理學的發展之一罷了…

選擇
對我來說,和「心理創傷」這個藉口比較起來,人生始終都只是每個當下一連串的「選擇」累積而成的。。
有人出身家暴的家庭,於是決定:我終身都不成為施暴者。
有人出身家暴的家庭,於是決定:我變成施暴者是沒有辦法的事。
一次次的選擇,形塑出每個人的個性、行為和人生道路。

我並不是說,做選擇是容易的,或是困難的,這仍舊取決於個人的動機和心態。

「關鍵不在於你經歷了什麼,
而是你如何運用它。

人生的勇氣

我覺得這本書與其叫《被討厭的勇氣》,不如《勇氣》來得切題。
因為《被討厭的勇氣》只和「課題分離」有關,但這本書其實在談「人生任務」這回事,而與「人生任務」相關的卻是「勇氣」:接納自己的勇氣、甘於平凡的勇氣、不逃避人生任務的勇氣。
不過,取名為《被討厭的
勇氣》,大概還是為了和一大堆名叫「勇氣」的書產生區別吧~
也許書名也可以改成《人生的勇氣》?


受害者心態

上過助人課程的人,大概都知道,有一個受害者三角的心理劇本。
簡單說,一個心理劇本中有三個角色:受害者、加害者、幫助者
人們在同一個故事裡,選擇扮演其中一個角色來滿足自己的心理需求,一再重覆加深、惡性循環然後成為一場劇(悲劇)

我認為,「被討厭的勇氣」這個詞,本身就是一種以受害者自居的心態。
用「被討厭」三個字,本身就是一個受體(受害者)
,就如同「被愛」、「被喜歡」一樣,都相對於「認同你的」主體(
加害者),這種用語背後,存在著一個愛你的、喜歡你的、討厭你的人。
當然,作者在書裡的意思是要
大家放棄「被別人認同」的心理需求,也就是從「受害者」這個角色脫離。

我覺得,從自己的談論事情的語言中,去檢視和覺察:「自己是不是以『受害者』的角度看事情?」,這也是一種很簡便的方法 。

而能夠從「受害者」這個角色脫離,就走出了第一步。
但問題是脫離了以後,是否要參演其它角色(加害者、幫助者)

又或者,只是又無意識地在各個角色跳來跳去(
受害者、加害者、幫助者)?

至於下一步…?

 


書本簡介
從這本書的目錄,可以輕易看出它的脈絡:

第一夜 否定心理創傷

第二夜 所有煩惱都來自己人際關係

第三夜 割捨別人的課題

第四夜 世界的中心在那裡?

第五夜 認真活在當下

旅程論
如同以往許多哲學、心理書,談論人生總不外三種論點:活在當下、旅程論、創造義意說。
當然,活在當下和旅程論,其實講的是同一件事。
旅程論:相對於目的論,旅程論強調的是整個旅程,而不是目的地。
想想,如果你只在乎結果、目的,那麼在完成一件事的整個期間,只有在達成的時候,你才感到滿足、快樂。
其餘的過程不一定帶給你快樂,而如果最後失敗了,等於整個事件中你都是不快樂、不滿足的。
這樣,可以想見,選擇「目的論」的人生,幸福快樂的時間很短暫。
反過來,選擇「旅程論」的人生,就愉快得多了。
因為活在當下、享受過程、在乎過程,就可以從每一步中去體會進步、享受小小的成就和滿足。
於是,就算最後失敗了,這個事件仍然是「有所收獲」的旅程。
這就是「旅程論」與「目的論」之間的差別。

積極的人生與社會關係
對我來說,這本書比較特別的是「積極的社會關係」這回事。
要談社會關係,當然要從個人入手:

       自我中心
「完全只在乎『別人是如何看我』的這種生活方式,
其實正是以自我為中心,只關心『我』的生活型態。」
「你並不是世界的中心,…
你是共同體的一部分,不是中心。」

每個人當然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但作者往外擴大,以「每個人都是共同體的一部分」這點去看,認為人要積極參與社會,贏得參與者這個「位子」。
不過反過來想,這點其實和「被討厭的勇氣」(放棄「被別人認同」的心理需求)
相矛盾。
畢竟要贏得參與者這個「位子」,就是在尋求被社會接納、被社會認同。
如果,你要說你是「xx
同好會」的一員,總不會是你每次不請自來,然後自說自話,其它人都不認同你,也不理你,就可以算是「xx同好會」的成員了吧?
於是,這本書對我來說,是一本自我矛盾的言論集
(在不同情況下,卻採用互相矛盾的想法)

當然,「積極的社會關係」,還是我相當願意買單的論點。

前面提到人生任務,作者認為,人應該鼓起勇氣面對與解決自己的人生任務。
完成自己人生任務的同時,也要積極參與社會。

行動面的目標/心理面的目標
1.獨立---我是有能力的。
2.與社會和諧相處---人人都是我的夥伴。

個人的人生任務
1.工作的任務
2.交友的任務
3.愛的任務

關於,這些目標和人生任務,書中有其它說明,我只能說大方向我可以接受,至於論點我就覺得凌亂和矛盾了。

 


你怎麼想的,只代表你是怎樣的

如同以往所說的,人之所以受苦,是因為內心有相對的「惡」。
會用某一個標準去評判別人的人,不是因為吃過別人的苦頭,就是自己內心有相對的惡。
比如說,怕被別人偷,除了有人是被偷過怕到,主要是內心有想到偷,真正純潔天真的心靈裡,是不會想到「偷」的。

有一個小故事是這樣的:

一女搬家,晚上停電,趕緊點燃蠟燭。
有人敲門,是隔壁的小孩:「阿姨,你家有蠟燭嗎?」
女子想:天哪,剛來就借東西,以後還得了呀。
於是她冷冰冰地說:「沒有!」
小孩笑了,笑中帶著一絲得意:「我就知道你家沒有,媽媽怕你害怕,讓我給你送蠟燭來了!!」

抱持『受害者』心態的人,並沒有想到幫助者的角度。
不過,也有助人者,雖然是抱持著善意,但以「好人」自居(自覺高人一等
)

這樣的同時,也把別人當成了「惡人」、弱者,這也許也「錯估」了被他幫助的人。

所以,採取特定角度去說別人的「目的」,不得不說,是因為內心如此(抱持善意、惡意或偏見),才會這樣想/說。

很多時候,自己怎麼想別人,並不代表別人是怎樣的,它只代表「自己是怎樣的」。

(做為一個變態進步狂,每一次我批評別人的時候,我都已經用同一個標準一再批評過自己。當然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沒有一個人是住在客觀的世界裡,
我們都居住在一個各自賦予其意義的主觀世界。」

我認為,每個人的角度和心態是不同的,這本書用同一種角度去談論每個人的「目的」是不合適的。
同理,每個人的幸福也是不同的。
除了一元論、二元論之外,還有三元論或多元論,我還是傾向多元論。

 


課題分離
另外,我想這本書很點到大家的,是「課題分離」這個觀點。
「課題分離」,簡單說,就是我們要把別人的課題還給他自己。
書中提出的判別方式是,問自己下面這個問題:

<誰的課題>
Q:這個決定帶來的結果,由誰承受?

比如說:「孩子應不應該努力讀書?」這回事,孩子不努力讀書的話,成績不好的後果是他要承受,於是這件事就是孩子的課題。

我的理解是,把別人的課題還給他以後,作為親友,只能協助他去看,而決定和行動必須留給他自己去做。

畢竟,沒有人可以幫別人喝水

 


關於這本書,我願意談的就只到這裡。
雖然,一直掙扎有沒有必要再寫這篇,但就給有興趣的人參考吧~

對話體的書,優點是可以具體呈現作者想要表達的細節;缺點是無法大量論述,從而呈現全貌。
所以,這是一本輕食小書,有興趣的人還是可以看看。

關於受害者/受傷者心態,有興趣的人請服用我這篇文章:

你的「小我」管多寬?~Angelis佛學小講堂03
https://luckyk908.pixnet.net/blog/post/32779084

P.S.
我很喜歡用討人厭的「我個人認為、我覺得、我認為、我的理解」當發語詞,
是因為,我發現很多人喜歡把論述想成對立論(「你對我錯」、「我對你錯」)

而我認為,一切都是多元論(
你可以是對的,我也可以是對的,許多觀點都可以同時是對的,當然也可能都是錯的)。
所以,我會一再重覆強調這都「只是」我的個人觀點,
你可以反對、可以不同認、可以討厭、可以否認我的觀點,
只要你找出例子、証據和論點來支持你自己的論述。
提出我個人的看法,也只是提供一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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